- 自2021年11月15日起,入境旅客必须具备足够资金,以支持在澳门的计划停留时间。具体而言,7天内的最低金额标准为5000澳门元,而两周、三周及更长时间分别为10000元、15000元和20000元。请注意,此要求并非纯现金形式,旅客持有可于澳门使用的电子钱包或支付工具,且金额达标,即可满足条件。
自2021年11月15日起,澳门更新了出入境政策,对于入境旅客的资金要求有所调整。旅客需根据在澳门计划的停留天数,准备相应的生活费用。具体规定是,停留7天内的旅客需准备不少于5000澳门元,而停留两周、三周或更长时间的旅客,则分别需要准备10000、15000和20000澳门元。
第16/2021号法律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控、逗留及居留许可的法律制度》于2021年8月5日获立法会细则性审议通过,其后于8月16日公布。配合该法律而制定之第38/2021号行政法规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控、逗留及居留许可法律制度主要施行细则》于今(8)日公布。

发表评论
暂时没有评论,来抢沙发吧~